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消息,第二季度依法对20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被处罚的单位包括停车场、保险公司、连锁餐饮、超市等。如何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在保障现金收付渠道通畅的前提下,打造多元化支付条件下和谐的现金流通环境,是值得研究分析的问题。
近年来,微信、支付宝、银行手机应用等移动支付方式快速发展,以其方便、快捷的优势改变了消费者的支付习惯和传统支付模式。疫情出现以来,居家办公、隔离等防疫方式加速了消费者对数字化消费、线上生活模式的依赖,对现金收付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在这种情况下,部分市场主体现金服务意识弱化,出现了拒收现金现象,侵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自主选择权。虽然移动支付给消费者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体验,但并不能成为拒收现金的借口。现金在稳定公众支付需求等方面具备不可替代的优势,尤其是对于老年群体来说,他们因为不习惯用移动支付而更加依赖现金,拒收现金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不便。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国家的基础金融设施,拒收现金不仅是歧视行为,更是违法行为,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不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早在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就明确鼓励多元化支付方式发展,整治拒收现金行为,近年来也多次对相关市场主体进行了经济处罚,但拒收现金现象仍屡禁不止。对此,要从多方面入手完善相关规定,让“拒收现金违法”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一方面,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人民币管理相关法规和制度,保证整治拒收现金有法可依。现行人民币管理条例颁布于2000年,出台的背景已不能满足移动支付和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对人民币现金管理的现实需求。要在法律法规层面准确界定拒收现金行为,规范执法检查程序。
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对在客观、主观上认定拒收现金行为的商户、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进行处罚。对于无人超市、无人值守停车场等新业态,应考虑到消费者在手机故障、网络条件差、电量不足等情况下的现金支付需求,保障消费者正常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