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银保监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的相关规定,进一步优化函证业务服务质量,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现将我行函证业务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函证受理方式
我行接受的函证方式有邮寄、跟函(现场函证),暂不受理数字方式询证函。
二、办理所需资料
邮寄询证函须符合《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格式要求,如实施跟函(现场函证),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办理时限
受理网点自收到符合规定的询证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回函至会计师事务所,对于不符合规定的银行询证函,在收到询证函3个工作日内通知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回函效率。
四、收费标准
2021年9月30日起,我行免收银行询证函业务相关费用。
五、受理机构
总行营业部。
六、受理网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总 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维邦金融广场S-F幢 0477-5122390
鄂尔多斯市东胜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1日